斯凯冲了出去。
比李察的座驾还要快得多的速度,对斯凯而言毫不费力。
圣牌之力,让她的耐力几近无穷。
永远都不会累,她能这样跑三天三夜!
找准方向,斯凯沿着一条直线狂奔起来。
更快的速度,更短的路径,斯凯相信她一定比戴夫几个先到,到时候就当着他们的面喊一声撒泼如艾斯?
一想到那副画面,斯凯更加兴奋,双腿也捯饬得飞快,开始翻山越岭。
美国领空,云层之中,一道流光拖着音爆云在飞速穿梭。
人形的装甲,拿瓦的涂装,自然是斯塔克。
三倍音速巡航,他距离纽约已经没多远了。“迪丝妮,还有多久?”
“斯塔克先生,距离布鲁克林,还有十分钟的路程,不建议您再加速,这已经是您的身体能承受的最大负荷了。”
“你是在说我的身体缺乏锻炼了吗?”斯塔克撇撇嘴,但迪丝妮的建议确实很中肯。
再快,他的身体就吃不了了。
倒是穿上拿瓦铠甲的话,再提升一倍速度他都能等闲视之,铠甲对身体的增强就是那么效果显著。可那样的速度,体力消耗太严重了,等到赶到纽约,他的体力估计也不剩多少了。
斯塔克皱起眉头。
如果能破译拿瓦铠甲的数据,这一切都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