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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晴晴都觉得饿了,她左顾右盼,发现厨子在大铁锅里熬糖稀,正准备做拔丝红薯,眼睛顿时一亮,转身找了个干净的盘子,铺上一层焦黄的杂粮煎饼,端到灶前,甜甜地道:“李大叔,麻烦多做点拔丝,剩下的给我盛一盘,我男朋友还没吃饭呢!”
厨子是他们白果村的红白喜事御用大厨,自然认得陆晴晴,哈哈一笑,一边把炸熟的红薯块下锅,一边道:“每次都多做了一点。你对象跟着,哪能给你们剩的?我先给你们盛!”
“谢谢李大叔!”
陆晴晴端着一盘拔丝红薯,和傅亦笙溜到楼上享用。
拔丝红薯必须趁热吃,挟起一块滚烫的红薯,糖丝拉得又细又长,陆晴晴吹了又吹,咬一口觉得不烫了,侧身把剩下半块塞到傅亦笙嘴里,“甜吗?”
“甜!”当然甜了,甜得齤心。
陆晴晴笑眯了眼睛,“小时候的生活水平比不上现在,我最喜欢跟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参加红白喜事,因为可以吃到很多好吃的,红事里的拔丝是所有孩子的最爱。”
说实话,国家经济飞速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到吃喝不愁,是最近十niándeshì。
千禧年之前,农村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
农业税取消之后,又有出外打工的途径,老百姓的日子才一天比一天过得好。
而他们这代人,生在了最好的年代。
“将来会更好。”傅亦笙道。
陆晴晴狠狠地点头,“那是肯定的!”
傅亦笙喜欢看她眼睛亮晶晶的样子,又美又娇又可爱,也许“穷则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的人生准则就是起源于她对国家的热爱。
挟起一块拔丝红薯,傅亦笙也分一半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