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筝坚决想不到,从前被她拎起来揍的大胖小子,如今已长成七十级的少年副将!
她手痒痒,试着拽住他的衣襟想把他拎起来,却吃力地很,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让他双足离地两公分。
旺仔任她摆弄,二人还一个劲儿地对视傻笑。
“嘿嘿嘿,旺仔,不错啊,长得挺结实。”
“嘿嘿嘿,我以筝爸爸为榜样,一直在努力!”
长大后的旺仔因常年在军中曝晒,皮肤变成了小麦色。他活得很恣意,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如今英俊爽朗,说话做事干净利落。
旺仔在军营里这么多年也不是白练的,褪去一身肥膘,他如今身姿矫健,身形健美,长/枪在握,披风铠甲,逼面而来的将军帅气。只是在看见邢筝时,他还会想起童年那挥之不去的阴影抖和几下,变得又怂又憨。
他微笑时,两侧有浅浅的小酒窝:“筝爸爸,我这些年一直待在军营,你看你看,我现在可厉害了!”
说罢,他还非要卷起袖子,在“老父亲”面前秀一波自己的肱不知道几头肌:“倒是你,还是又瘦又小,像个竹竿……”
语毕,旺仔看到邢筝垮下来的脸,心头咯噔一声,立马认怂:“我,我错了。”
邢筝这才知道,旺仔的原名叫赵恙,周风喊他小恙,两个人也是“叔侄情深”。
乱了乱了,辈分乱了。
二人一路说说笑笑回帐,子清木着脸,只好隐蔽地跟上去。
傍晚的时候,军营里简单准备了一个宴会,饭菜不咋地,军炖锅盔与咸菜居多,酒倒是不少。
奈何邢筝酒量一直很差,她本身也不爱喝酒,觉得喝酒是一种痛苦,奈何架不住大家热情啊。
一群大汉赤脚跑来跑去,又是吼又是叫的,身边人动不动就是一声“干!”,端起比脸还大的酒碗往喉咙里猛灌,喝一半漏一半,浇了满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