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清歌活了十六年,头一次见到世人口中所述的「妖」。
妖,即是非人之物幻化成的JiNg怪。大多数的人们称其为妖孽,因多数妖物X恶、喜作祟,也有一类过於神秘强大,被部份百姓崇拜,视作鬼神。
从前听N娘说故事,都说妖怪丑恶,或是三头六臂,或是张着血盆大口……却不曾想,会是眼前这位美得不可方物的少年郎。
她就觉得琥珀过於聪慧,原来是修炼成妖的。
「琥珀……不,朗夜。」孟清歌组织了一下语言,困惑道:「你既是妖,为何要随本g0ng回府?就不怕本g0ng请道士来捉你?」
朗夜听罢,面sE无波地回答:「你对吾有救命之恩,吾是来报恩的。」
当然,他不会告诉她其实他对她一见钟情,不想离开她。
人类很厌恶妖族,他知道的。
就算是作为J1AnNu被她使唤,只要能在她身边待着,他也甘之如饴。
论情之一字,自古妖族都b人还要执着。
一旦Ai上,就无法回头了。
孟清歌听朗夜说是来报恩的,都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了。
「你方才救了本g0ng一命,如今这恩已报,又当何如?」她问。
闻言,朗夜皱起了好看的眉,一本正经地说:「师父曾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吾愿以身相许,作为奴仆跟在公主身边。」
「以身相许?」孟清歌扶额,没想到自己也会有这麽一天,被一只狼妖以身相许。思索了片刻,她不确定地问:「你真想待在本g0ng身侧,不想自由了?」
「清歌这是在赶吾走?」朗夜问,眼底流露出浓浓的失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