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百盛穿着一身簇新的千户战袄,带着一个面容青涩,十五六岁的小兵坐在一辆装着草料的打车上,笑呵呵的看着戏台。
他原名叫张柏生,从军之后为了讨个好彩头,改名张百胜。
这个彩头讨得好,他活下来了,而且因为战功被提拔为火枪队千户,他原来的千户战死了。
火枪兵在战场上是集体存在感强,单独拿出来,比不得骑兵和重甲步兵显眼。他又是书生入武学,被选到火枪兵之中,身上还带着几分儒雅的气质,不像是个老兵痞。
他是幸运的,和他一起选入军中的几个武学同窗,都战死了,连名字都没留下。
“强子,好看吗?”张百胜笑着对身边青涩的小兵说道。
因为他的身上没有兵痞气,所以格外喜欢手下这个笑起来有些羞涩,胆子有些小的小兵。虽名义上是上官,但在他心中,这个叫强子的小兵,就好似他的弟弟一样。
“好看!”
强子腼腆一笑,朝戏台望望,脸色潮红。
张百胜看了他一眼,“手还难受?那处来晾晾风,郎中说了,不能总捂着!”
“哦!”闻言,强子有些不情愿的,把满是冻疮的双手,从袖子中抽出来,无处安放一般,胳膊肘架在膝盖上。
他在辽东冻伤了手,回到相对温暖的江南,不但美好,反而更严重起来。
手指的缝隙和掌心守备伤,满是裂开的口子,留着黄色的浓水。
“痒?疼?”张百胜说道,“别抓也别挠,明日我去找指挥使告假,带你去城里找个好郎中看看!”
“不去哩!千户!”强子低头道,“去了,又要让你给俺花钱!”
“嗨,说这些,你可是救过我的命呢!”张百胜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