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9日。
景洪市的夜晚繁星点点,华灯初上。
徐昌建与手下人员在市区的一家高档娱乐会所消遣。
正当他们享受着美酒、美食时,徐昌建突然与罗某、桂某等人在会所门口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原本只是一场口头冲突,很快便升级成了激烈的斗殴。
徐昌建怒火中烧,立即纠集李冯解等人准备对罗某、桂某等人进行报复。
他们充满敌意的目光紧紧盯着被害人罗某和桂某,随后情绪激动地追打起来。
手中的拳头、脚下的踢腿如同疾风骤雨般砸向罗某、桂某。
在徐昌建等人的追打下,罗某、桂某二人受到了轻伤。
他们的手表、手机等财物在混乱的打斗中也遭到了严重损坏。
经过鉴定,毁损金额高达元。
这场斗殴不仅给罗某、桂某带来了身心上的伤害,还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事发后,罗某和桂某在朋友的安慰下报了警。
警方开始展开调查,意识到这起事件与徐昌建的犯罪团伙有关。
由于之前的报案,警方逐渐意识到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黑社会团伙性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