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哥去染坊,牧莹宝洗好早上吃的碗筷,跟往常一样,换上一身绫罗裙,头上插了金钗步摇,几朵珠花点缀,手腕上换了鸡血石的镯子。
然后拎着竹篮,很招摇的上街买菜去了。
不同的是,今个她扑了点粉,不想让别人看见眼底的憔悴。
转了一圈,买了只鸭子,难得看见有卖活虾的,土豪的她买了两斤。又买了几样蔬菜,想起辉哥前两天念叨想喝奶茶了,又去打了一罐牛乳。
俩手拎满了,这才回转。
到家关了院门后,先把虾倒进水桶中养着,然后就卷起袖子,在厨房里忙了起来。
厨房里几根细竹砍成一节节的,一头削成尖锐的。
又把仓房里藏着的几个抓野兽的夹子翻出来,墙角,前窗后窗的下面,各埋了一个。最后,还多出一个,实在没地方埋了,干脆在辉哥卧室后窗下,又埋了一个。
孩子是重点保护对象,没毛病。
这种夹子一个都是不她买的,都是上山采药草的时候,发现顺回来的。她是好人,一个正直的人,怎么可能偷人家的东西呢。
当然,她也不是差这几个买夹子的钱,可是一个年轻美貌的姑娘家买那么多抓野兽的夹子,万一引起别人的怀疑怎么办?那就只好随遇而安的顺了。
谁让那些安放夹子的人,那么自私没责任心呢,放这玩意,倒是选个合适的位置啊,干嘛埋在上山的路边?万一谁上山不小心踩到,那脚脖子就快费掉了。
嗯嗯,她这绝对不是为自己干坏事找冠冕堂皇的理由为自己开脱。
放好夹子,她又拿起铁锹和镐头在院子里的几个位置挖坑,埋削好的竹签。当然,她没忘记在竹签上抹了用水调过的麻药。
没事提炼了那么一大包不用,简直是浪费。
大白天的做这些,她丝毫不担心会被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