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这房子一间才五百块,几乎是一年涨一百。
女人道:“哎呦,这可不行。
近两年房子涨得快,房租每年都涨价一百,这一点我还真不能答应。”
田文君想了想,两间房一间涨两百也还好,她也省得再去讲价了。
浪费时间,就是浪费金钱。
田文君道:“行呢,一千五就一千五,这是一百块的定金,我先给你,我这就去打合同去,咱明天签合同,你看行吗?”
女人和女人之间的话比较好说,两人决定好,田文君出来就去印刷厂打合同去了。
她这一忙就是一个下午。
下午她拿着合同来,让女人看了眼。
女人拿在手里,面色有些为难,又将合同递给田文君。
“我不识字,也看不懂。
我知道你就在对面饭馆,我相信你。
随便签约一下就行了。”
田文君无奈,这年头很多人确实是文盲,大字不识一个。
签合同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半点都马虎不得。
田文君看女人不识字,将印刷厂拿来的合同放在一边,说道:“既然你不识字,那咱们就不用这个合同了,我们找个证人,手写一个,到时候咱俩签字摁手印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