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婆婆原名叫金三妮,是家中的第三个女儿,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金三妮夹在中间,爹不疼娘不爱。
家中的活兄弟姐妹都推给她做,再加上吃得不好,整个人瘦瘦小小的,还没有妹妹四妮长得高。
十三岁那年,年逢大旱,地里收成不好,家里没吃的。
爹娘为了儿子不饿肚子,盘算着卖一个女儿出去,换些粮食。
老大老二两个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只能在金三妮和金四妮当中选一个。
金四妮是最小的孩子,当娘的也疼爱她,舍不得卖了她,最后决定被卖的,理所当然是金三妮。
金三妮听别人说过,卖出去签了卖身契,在主家就跟畜生一样,随意打骂,即便是打死了,官府也不会管。
听说爹娘要卖了她,她吓得不行,哭着喊着求爹娘不要卖她。
为了不被卖,金三妮在爹娘屋子门口跪了一天一夜,可是没有用。
她娘把她从地上拉起来,让她吃了半个馍馍,转手便把她交到了人牙子手上。
因为长得瘦小,在人牙子手中半年都没卖出去。
人牙子不耐烦养着她,撂下话说,若是还没有人愿意买她,就把她卖到花楼里去。
比起被卖到花楼,金三妮当然更愿意当下人,至少能守住自己的清白。
于是,在下一次有婆子来买人时,她壮着胆子求了求买人的婆子。
买人的婆子心善,瞧着她实在可怜,便把她买了下来,安排到厨房做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