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周明远惦记的清文,正吃得满嘴油亮,不时和身旁的小伙伴嘀咕几句。
清文身旁的小男孩,叫壮壮,是王长喜家的小子,比清文小一岁。两家大人关系好,常来往,这两个孩子也是从小玩到现在,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清文哥,你家的饭菜每天都这么好吃吗?”壮壮往嘴里扒着鱼香肉丝,含糊不清地说。
“是啊,有时候比这还好吃呢。”清文还记得之前的红烧肉。
“哇!清文哥,你太幸福了!我也想当你家的儿子,这样就能每天都吃好吃的了。”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不能每天都来我家当儿子。三天,不,五天来当一次吧!我让我姐给你做好吃的。”清文有些不愿意,但壮壮是他最好的朋友,不同意就显得他太小气了,最后只好自己退让一
点,谁让他是哥哥呢。
隔五天就能吃好吃的,壮壮了开心了:“谢谢清文哥!”
“哈哈哈哈,两个傻小子。”稚嫩的童言童语逗得桌上的人哈哈大笑。
万氏这桌都是女人,也不喝酒,说说笑笑的,一顿饭很快吃完,大伙帮着把桌上的碗筷收拾了。
男人这桌,张屠户要把周明远家另一头肥猪赶回镇上,也不敢多耽搁。
万氏那一桌刚收拾完,周明远这桌人也下了桌,大家客套几句,然后各自归家。
刘氏和清霞没走,今天吃饭的人多,碗筷也多,她们帮着洗刷
了,回去的时候把自家的碗筷也一块带走。
四个人都是手脚麻利的人,很快就把灶房和院子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中午的好菜还剩了好些,万氏捡好的装了,让刘氏带回去吃。
送走刘氏和清霞,清文又跟壮壮跑了出去,周明远去送张屠户,家里只剩下清荷跟万氏,方才还热闹非凡的小院,一下子变得冷清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