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老板怀疑,因为小芙实在是太穷了。
一身绀青色的旧衣裳被浆洗得发白,袖口和裤脚都磨破了,脚顶一双旧麻鞋,破得脚趾头都快要抻出来了。
见老板打量她,小芙的一只脚不自在地往后缩了缩。
这丫头生得模样倒是好,只可惜贫富不看脸,这是打娘胎里就定下了的事儿。
“你怎么能证明这是你娘的东西?”老板问,“你这样穷,万一是偷的别人家的呢?”
“这就是我娘给我的,我打小便用它吃饭,一用好多年!”小芙红着脸为自己辩解,“我是穷了点儿,可我手脚干净得很,从来不偷人家的东西!”
见她上钩,老板露出一个奸诈的笑,将筷子上雕刻细腻的纹路来回摩挲了好几遍,最后说:“成,我就信你一次——三钱银,不能再多了。”
“三钱?!”小芙急道,“你好好瞧瞧,这可是象牙做的,怎么才值三钱?!”
她在酒肆一个月还能挣到三钱的工钱呢!
见她不愿意,老板也沉下了嘴角,道:“这又不是首饰玩意儿,寻常人家哪有用象牙筷子的?真用得起的,还差你这一双不成?再说,谁知道你这双筷子来路正不正,我可是好心冒着销赃的风险收的,能不能卖出去还不一定!”
小芙整个人都蔫巴了。
“瞧你像是个老实人,这么着。”老板又道,“五钱,你愿意卖就卖,不愿意拿走,看别人收不收。”
小芙看着那
双筷子,像是下了决心似的点了点头。
老板心里高兴,面上没显,边取钱边问:“你是要铜钱还是要银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