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艺术网络小说>灵异>穿越古代的风水师 > 八十二章、权是利的爹,利是权的娘
     

      唐宋时朝廷发放的俸禄已经相当可观了,像一个七品县官每年的俸禄也有几百万两银子,当然这个银数不是当时的银子数目,为了便于今天人们读解,这个银两已经换算成今天的多少元了。

    在古代官员贪污受贿的现象很少,你不要以为古代官场上贪官污吏到处都是,并且以为古代朝朝有贪官,并且以明朝朱元璋时期来说明,如果当时没有那么多贪官污吏,朱元璋又怎么会杀几万官员呢?那你肯定读到假历史了,你知道的历史肯定不是真实的历史。

    从元朝开始中国的税收制度就是包干制度,这种制度是元朝人学习西方税务制度,从西方传播过来的,明清两朝的税收制度也是沿袭元朝的税收制度,是税务承包制度。

    元明清三朝的税务承包制度类似于今天的承包责任制,也就是中央给各省下达一个税收定额数目,这个数目通常每年都是固定数额,如果没有战争或天灾不会增加或减少,那么省级又依据这个数额做些增量,然后分配给州,州再分配给县,而县依据这个数额在征收税款时就可以自由掌握了,至于征收多少是县长说了算,只要他足额完成上级要提成收走的部分,至于他怎么收,收多少就看他怎么承包给第三者了,而这个收税的第三者多是当地的富豪乡伸,县政府把税务承包给这些人,让他们去民众中收税,至于收多少又是这些承包商说了算了。

    这才是真实的历史,不然李鸿章等等封疆大吏们哪来那么多钱,都是侵占的税务余额罢了,这个行为是皇帝认可,朝规准许的。只要各级官员足额上交国家应收部分的税金,剩余超收部分各级官员可以自由裁量、自主分配。

    因为古代官府只有从九品以上的官员才有朝廷俸禄,而各级官员使用的小吏、师爷、门客、护卫、丫环、仆役等等、等等一干公用杂役都是谁用谁养,政府不出这笔费用,所以古代官员们就利用皇帝认可,朝规准许的自由裁量权、自主分配权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中饱私囊。

    因此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谚语,说是标榜官员廉洁,实际上真实地写照了元明清三朝官员们依法依规合理的大肆榨取民脂民膏的事实。

    所以真实的历史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其实古代贪官污吏极少,反到是肥得流油中饱私囊的官员特别多,像和珅这类巨富的大臣特别多,如果不是皇帝准许他大肆敛财,他哪来那么多财富。

    朝廷杀戮官员多与政治意图有关。比如朱元璋诛杀那么多官员,多与官员勾结富豪乡伸欺压百姓有关,与朱元璋建国初期政治上惜民、政策上休养生息有关,与贪污受贿并没有太大关系。因为官员们根本不用贪污受贿,当时富豪乡伸们收来的税款只要他全额上交上级的定额,剩下的全是官员的,所以他没有必要贪赃枉法,去贪污受贿。

    只有当今才有官员贪污受贿,因为税费的支配权不在他们手里,税费的支配权又多元化,又有监督机制,所以他们要想中饱私囊就只有贪污受贿了。

    在古代,生活在官员家庭的所有人都是由官员们自己来供养的,官员的家庭成员绝大多数没有收入,收入都来自官员收入的再分配,而家庭成员中所得的薪酬的具体数目要看你在家庭中的地位了。

    通常正房以下都是有工资薪酬待遇的,连儿女每年都有定额的花销银子。

    正房是不需要定额薪酬的,她可以随意支配老爷的银子,而妾室都是按需分配加按劳支付的。

    每房小老婆都有定额银子,每月由正房发放,因为古代推行的是一妻多妾制,所以说古代也是一妻统管制,家里有再多小老婆,还是正房说了算,因为她掌握着家庭的财政大权,以及妾室和下人的生死大权。

    妾室和下人犯了错,正妻有权处置,以至于生死权都掌握在正妻手中,即使正妻处置过当,官员和政府部门也不会对正室的过当行为过度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