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对沈跃来说,早饭已经不是难事了。

    熬个粥、煮个牛奶、煎个鸡蛋,沈跃已经很熟练了,再出去买些包子油条一类的,就更不麻烦了。

    吃完饭,沈跃把女儿送到少年宫去,再骑着自行车去工地上班。

    他现在在工地上做电工,虽然比在厂子里辛苦,但工资也比在厂子里高,没多长时间就混成了队长,负责整个工地的电路,话语权倒是比在厂子里要高,前景也很开阔。

    沈跃以前在布厂是电工组的组长,往上升就要跳出这个圈子去,谈何容易。

    不像现在,沈跃已经在争取当工头了。

    他现在跟的这个老板姓周,在江水市有自己的公司,也是从小工头做起来的,现在自己成了老板不说,手底下有十几个工头,已经是比较大的地产商了。

    沈跃现在就想当人家手底下的工头。

    九零年,‘工头’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词汇了,周老板就相当于是一个大包工头,能把工程项目揽下来,分配给底下的小工头。

    小工头只负责其中的一部分,比如工地施工,比如材料采买,比如验收工程。

    沈跃想做的是负责工地施工的工头,一来这是重中之重,是所有环节当中最重要的一环,二来他是电工出身,干这个有优势。

    所以每次在跟周老板交谈的时候,言辞他都是细细斟酌过的,可以说在没见周老板之前,他就已经提前想好了怎么交代。

    依着沈跃的计划,等这个工程完了,周老板要是对他满意,就会安排工头带他,如果再表现合格,那他差不多就可以被提拔为工头了。

    但没想到第一个工程只进行到一半,周老板就已经有要提拔他的意思了。

    “电路还是归你负责,但你也别光管那些,跟着老陈,看他是怎么管理工地的,这里面门道大着呢,好好学。”

    老陈就是工地的工头,也是他把沈跃招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