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西不是一个善于言辞的人,所以那么多煽情的话说不出来。请大家多多支持吧!因为只有你们支持,这本书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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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跟陈子歌闹了一出,搞得死神十分的尴尬。虽说现在已经脱离了战场,看来在这个家中,也不能完全放弃警惕。陈子歌这个“敌人”,可是要比以前的那些敌人难搞多了。
洗漱完,死神找了一套陈晴风的休闲装穿在身上。也不知道两个人上辈子有什么缘分。这辈子不仅容貌一模一样,就连身材也相差无几,穿上陈晴风的衣服都非常的合身。也难怪当初那些敌人看见死神就好像看到鬼一样。头五分钟还看到在眼前出现,随后五分钟就接到消息在100公里外出现。
蓝色牛仔裤,白色的体恤衫,最普通的打扮,可是死神却穿出了别样的味道。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身材比较好,他本身所具备的气质和多年来在战场上厮杀拼命的那种霸气让整个人都显得与众不同。如果不是他刻意的将杀气收敛起来,绝对可以秒杀那些喜欢刺激的小妞们。
试问一下,有什么比杀气更能刺激女性荷尔蒙的东西?
相对于陈晴风,现在两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应该就是头型和身上所具备的这种气质了。所以,尽管是同样的外貌,给人的感觉却是截然不同的。如果不是死神刻意的隐藏,恐怕早就穿帮了。
“老妈,你有没有发现。这次老哥回来好像变了很多?”陈子歌从身后搂着马春香,将下巴放在对方的肩头。
“没发现啊,有什么不同吗?”
“虽然模样没变,但感觉比以前有灵气多了,也帅气多了。你没有这种感觉吗?”陈子歌笑着问道。
一个人的气质绝对可以影响他人的感官。
马春香倒是没有多大的感觉,毕竟一年只见一次面。一年时间太长,人是最善于变化的动物,陈晴风有变化,也是正常的。
她转过身用手刮了一下陈子歌的鼻子,笑着说道:“那是因为我们子歌长大了。以前是小女生看待哥哥,现在可是女孩看待哥哥了,感觉自然就不一样了。赶紧进厨房帮我把吃的端出来,吃完赶紧上学,不然来不及了。”
“有道理。一向笨乎乎的哥哥都懂得装傻了,我怎么能不长大。”
“装傻?”马春香没明白陈子歌没由来的这句话,转头问道。
死神刚好走到厨房门口,一听陈子歌的话,就知道对方想起刚刚发生的事情了,赶紧走上前捂住对方的嘴,笑着对马春香说道:“妈,没事,你别听她胡说。”